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深入实施浙江现代“新农人”培育行动,激发乡村人才振兴新活力,根据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浙江大学特向全省公开招募2025年部级“头雁”学员300名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培育目标
通过定制化、体验式、孵化型培育,用心用情打造一批具有战略眼光、开拓精神、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乡村产业“领军人才”,引领带动乡村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,为乡村全面振兴、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支撑。
二、招生计划
2025年浙江省计划招收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学员1200名。其中,浙江大学300名,共设4个主题班,每班计划招生75人,每人可选1-2个主题。
康养旅游管理能力提升主题班:重点培育中药材生产加工和销售、康养旅游、药食同源产品开发、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主体、管理者和技术人员,服务于中药材全产业链开发、研学、衍生产品开发、中药药膳、品牌营销推广等康养旅游产业领域。
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能力提升主题班:重点培育从事现代农业生产、农场运营管理、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合作社负责人、家庭农场主和企业管理人员骨干,服务于现代农业生产加工、合作经济组织管理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、农产品品牌营销等新型农业经营领域。
绿色优质农产品全链发展主题班:重点培育从事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管理、加工储藏、市场销售、品牌建设等相关经营主体、管理者和技术人员,服务于绿色农业种养殖、农产品加工、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、电商直播销售等优质农产品全产业链领域。
地理标志农产品全链发展主题班:重点培育从事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、加工、流通渠道、地标农产品品牌运营推广等相关经营主体、管理者与技术人员,服务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构建、加工技术创新突破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、品牌推广运营及农文旅融合发展等产业领域。
三、培育方式
培育模式。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、一学期线上学习、一系列考察互访、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“4个一”培育模式,开展定制化、体验式、孵化型培育。重点围绕三农政策、综合管理、专业技能、调研实践等内容开展培训,并通过结对帮扶、技术指导、政策咨询等形式开展成果转化、技术推广、产销服务、创业支持等长期跟踪服务。
学制安排。学制为1年,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,可结合农时季节分段完成;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课程,由学员自行安排时间完成。同时,为每名“头雁”学员配备“专业导师+创业导师”等优秀专家或行业达人,持续开展帮扶指导。
四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年龄在55周岁以下,高中(中专)以上学历,身心健康,诚信经营,遵纪守法,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口碑。
2.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、家庭农场主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、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(原则上不遴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),从事当地农业主导、优势特色产业 3 年以上,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,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重点向山区海岛县、退役军人及返乡入乡青年倾斜。
3.长期从事“三农”领域工作且有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能力,善于接受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业态和新理念,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、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。近3年累计带动30户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。
4.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往年参加过部级“头雁”培育的,均不得申报。
五、培养经费及效用
培养经费以政府补助为主、学员适当承担。学费、教材资料费、食宿费等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。
学员纳入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“头雁”培育项目管理系统备案管理,完成规定学分与结业鉴定后,颁发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结业证书,并对学员持续开展跟踪服务和优先赋能,优先支持科技小院、科技示范基地、科技推广项目,在职称评审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、乡村工匠遴选、相关人才计划等人才评价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。
六、报名方式
注意:1.扫码后,点“部级头雁”图标即可报名。
2.限未参加过部级、省级“头雁”班的学员报名。
3.报名时间:7月8日至7月13日
报名咨询
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:卜子健0571-86751092
浙江大学:何水平18668082698